V签证是2000年《合法移民家庭公平法》(LIFE法案)设立的非移民类别,法律条款至今还在,但多数人已经不符合。硬门槛是:绿卡持有人为配偶或子女递交的F2A亲属申请,必须在2000年12月21日或以前递交。这个日期之后递交的,无论等了多久,都不能申请V签证。以下信息截至2026年11月6日。
V签证是给谁设的
当年F2A排期很长,配偶和子女要分隔多年。LIFE法案增加了V类别,让他们不必等到绿卡,就能先在美国团聚和工作。
| 类别 | 对象 |
|---|---|
| V-1 |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 |
| V-2 | 绿卡持有人的子女 |
| V-3 | V-1或V-2的衍生子女 |
现在要满足哪些条件
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大致是:
- 是F2A亲属申请的受益人,申请在2000年12月21日或以前递交。
- 自递交起已满3年。
- 申请仍未获批;或者已获批,但没有立即可用的移民签证名额,或者本人的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还在等待中。
在美国境内的,用I-539申请,同时提交体检表和资格证据。在境外的,向领事官员申请。申请人要可入境,法规豁免了部分入境障碍,其他障碍仍然适用。曾累积180天以上非法居留的,离境后再办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,仍可能受禁入限制。
为什么多数人走不通
日期太早。 门槛日期距今已近26年,还没有解决的案子很少。
排期已经变了。 2026年11月《签证公告》中,F2A最终行动日为2026年10月22日(墨西哥为2026年4月22日),递件日表为“C”,即无需等待,日期以美国国务院公告原文为准。2000年递交的申请,现在已经有名额。“没有立即可用的名额”这一项,一般已不成立。这是按公告日期作出的判断,个案要核对。
还能留下的情形很窄。 主要是申请一直未获批,或者本人的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一直未结。这类案子往往有特殊历史原因,要先查清楚。
子女已超龄。 V-2、V-3的停留期到21岁生日前一天为止。2000年或以前被申请的子女,现在早已成年,V-2基本不再适用。
持有V身份的规则
- 配偶每次获准停留最长2年;子女同样最长2年,且不超过21岁生日前一天。
- 延期用I-539,法规写的是在到期前120天或更早递交。V身份不是绿卡,只是等待期间的非移民身份。
- 可用I-765申请工作许可,期限与停留期相同。
- I-539费用为纸本470美元、线上420美元,I-765费用另算。
出现以下情况,V身份在30天后自动终止:I-130被拒、撤回或撤销,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被拒或撤回,V-1与绿卡持有人离婚生效,V-2或V-3结婚。I-130被拒后提出上诉的,从上诉被驳回起算。绿卡持有人入籍后,V身份在当前停留期结束时终止,配偶和子女改按公民直系亲属办理。
不符合V签证怎么办
不要因为听说有这个类别,就按它做计划,网上的旧资料可能没有更新。可以按实际情况看:
手上真有2000年的I-130
先核对这几项,再决定下一步:
- 收据通知上的递交日期,是否在2000年12月21日或以前。
- 类别是否为F2A。F2B、公民亲属和其他类别都不适用。
- 申请现在的状态:待审、已批、已被拒或已撤回。
- 配偶双方的婚姻状况和绿卡持有人的身份有没有变化。
- 本人有没有未结的调整身份或移民签证申请。
- 历次入境记录和有无遣返令。
找不到收据的,也要先弄清楚当年是谁递交的,有没有被撤回。
联系我们
璐新律师事务所位于纽约法拉盛(36-09 Main Street Suite 5-D5),在新泽西州West New York(14 65th St)设有办公室。负责律师Michael R. Curran(柯伦律师)持有纽约州和新泽西州执照。移民属联邦事务,外州案件的代理依相关执业规则及委托范围安排;移民法庭案件的代理取决于律师是否完成相应注册。关于V签证是否适用,请带上I-130收据和批准通知,致电347-618-3386。服务内容见移民法律服务。
常见问题
我现在给配偶递交I-130,能申请V签证吗?
不能。V签证要求亲属申请在2000年12月21日或以前递交。之后递交的不符合。
配偶是美国公民,能用V签证吗?
V类别针对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,不是美国公民配偶的路径。公民配偶要看婚姻绿卡的程序。
V身份能工作吗?
符合条件的V身份持有人可以用I-765申请工作许可,有效期与获准停留期相同。
依据:govinfo.gov、law.cornell.edu、ecfr.gov、ecfr.gov、uscis.gov、uscis.gov、travel.state.gov。以上信息截至 2026 年 11 月 6 日,移民规则和费用可能变化,递交前请核对官方最新要求。
律师广告。本文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;申请资格、办理程序及结果取决于个案事实、适用法律及主管机关审理。(Attorney Advertising)